政策数据服务平台

数据更新时间:  17:00
当前   政畅通>数据检索>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政策来源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项目条口 科技
  • 政策级别 市级
  • 区       域 苏州
  •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18日
  • 申报时间 2019-4-18 至 2019-5-8
  • 官方网址
  • 政策文本
  • 苏科服〔2019〕 26号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30号)和市科技局《苏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7〕1号)、《关于发布2019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2019]1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关于公布2017年度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服[2017]363号)、《关于公布2018年度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服[2018]73号)中A类机构(附件1)。

    二、组织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单位须进行研发经费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见《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苏科资〔2018〕3号)。

    三、申报

    1.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工作采取属地化原则,各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机构的组织和初审,汇总后一并报送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信息表、《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表》、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四、其他

    1.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在申报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如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各市、区科技局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材料的可靠性与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3.项目申报网上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于2019年5月10日17点前交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一楼106室研发公共服务部(节假日不受理)。

    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65240990

    材料受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  65246055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7日

政策推荐

扫描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