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规〔2019〕2号
为进一步发挥市级财政金融贷款产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市财政设立金融贷款产品风险补偿资金池。为提高资金池的用效率,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银行专项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财规 [2014]28号〉精神,制定了《镇江市财政金融产品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江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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