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工信办〔2019〕79号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镇江行动纲要》、加快推动镇江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根据《镇江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镇经信〔2011〕38号),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镇江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市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镇江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技术创新体制和投入、运行、激励机制健全,发展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稳定,技术创新成效显著;
(2)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新兴产业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
(3)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企业2018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4)专职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5)《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请企业按照“镇江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格式”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数据为2018年度数据)。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装订版本1份、电子版本1份,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内容需完全一致。“镇江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格式”请在镇江市企业网络服务平台(http://www.smezj.com/)下载。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申请认定的企业,请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上报所在市(区)经发局、句容市工信局、新区科信局、高新区科发局。
2、各地根据《镇江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对上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2019年镇江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各地请于11月1日前确定推荐上报企业,并将上报企业材料(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材料1份)、“2019年镇江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镇江市工信局技术创新与人才合作处(镇江市政府1号楼733室),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不接受企业单独邮寄材料。
3、对申请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我局将组织专家按照《镇江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和要求》进行评审。对基本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镇江海关依据产业政策、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综合审查,择优确定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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