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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都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扶持资金的通知

  • 政策来源 江都区工信局
  • 项目条口 工信
  • 政策级别 区县级
  • 区       域 扬州
  •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19日
  • 申报时间 2020-3-18 至 2020-4-3
  • 官方网址 查看
  • 政策文本
  •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激发工业企业开拓创新、提质增效、加快做优做大做强等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印发《江都区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扬江发〔2019〕10号)和《扬州市江都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扬江财规〔2020〕60号文件的精神,请各镇、各单位对所属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2019年度符合文件要求的资金项目进行排查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扶持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⑴在江都区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⑵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⑶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⑷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⑸《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事项

    1、请各镇、各园区通知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对照申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相关主管部门业务科室。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对同时获得新产品认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同一产品,不得重复申报,仅向先行认定的部门申报。

    3、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4、本年度奖励金额一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各镇、各园区要科学公正地组织本辖区内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6、本通知及相关申报表格可在区工信局网站上下载。


    申报指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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