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持续推进我市“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商贸街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以及行业协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保护水平,着力营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宿迁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宿迁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宿迁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包括“正版正货”示范街区(专业市场)、“正版正货”示范行业和“正版正货”承诺企业认定。申报示范街区(专业市场)项目和示范行业项目的单位,应在本项目实施期内完成项目承担协议书所规定任务。申报“正版正货”承诺企业,应切实履行四项承诺,即:不生产、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传播、使用盗版光盘、软件、书籍等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作品;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且满两年;
(二)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备1名以上熟悉知识产权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自愿遵守“正版正货”四项承诺;
(四)能够积极配合、协助各级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和版权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
(五)近两年内没有其他不良商誉,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取自愿申报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申报,宿迁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报宿迁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的企业、商贸街区、专业市场和行业组织应填写《宿迁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书》,提交至所在地县区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在征求本级版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县区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四、申报要求
(一)2021年度宿迁市“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县区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应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25日前提交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均应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一式二份),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孙燮;联系电话:84358608;电子邮箱sqsbc@sina.com;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583号原质监局大楼401室;邮编:223800
市版权局联系人:柳海英;联系电话:84368861
宿迁市知识产权局
宿迁市版权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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