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 2016〕 195号)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 》(苏高企协 办〔 2017 〕6号)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更名与办理整体迁 移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高企协办〔 2019〕6号)有关规定, 拟同意南京友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70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更名并予以公示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及异议时间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
二、异议方式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 据 。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 ,需写明自己的单位 、职务职称、联 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 ;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 , 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如有保密内容 ,请说明。
三、异议处理
异议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 ,调查结果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处理。
联系地址: 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
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单位: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 室(设在省科技厅) ,联系电话:025-85485901; 省科技厅监督
评估处 ,联系电话: 025-57723606。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3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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