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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政策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
  • 项目条口 其他
  • 政策级别 区县级
  • 区       域 苏州
  •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 申报时间 2024-12-6 至 2024-12-20
  • 官方网址 查看
  • 政策文本
  •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园管规字〔2022〕2号),近期将组织申报园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引导资金补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2.申报主体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近两年未发生较重及以上失信行为,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不为黑色或红色。

    申报项目的具体支持条件见“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范围

    环境保护引导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本次申报受理以下范围的项目:

    (一)减污降碳工程类项目

    1.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2.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应用项目;

    3.资源综合利用,固废减量项目;

    4.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项目;

    5.环境风险防范项目。  

    (二)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提升类项目

    1.企业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限重金属、VOCs或水质自动采样单元)、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远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

    2.企业建设柴油车门禁系统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

    (三)绿色金融类项目

    1.企业开展绿色信贷,包括实施环保技术改造、开展污染减排工程、建设环境基础设施等发生的银行贷款;

    2.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四)其他类项目

    1.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碳认证、雨污管网排查评估;

    2.企业实施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3.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技术等方面探索创新,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认定的。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

    采用线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使用企业账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用户空间--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进入申报专题“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局),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及上传附件,并线上提交。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

    五、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服务热线 67068000

    夏芳67061324、倪兴明67068037、吴萍燕 67068042、王韵67068027

    园区生态环境局

    沈艳红 66680869(减污降碳工程类、省级以上表彰奖励项目)

    顾嘉欢 66680875(绿色金融类)

    江  域 66680886(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陈  旻 66680860(雨污管网排查评估项目)

    余莹莹 66680889(柴油车门禁系统建设联网项目、碳认证项目)

    张玲玲 62588853(远程监控设备安装项目)

    陆露璐 62587907(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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