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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农贷”合作银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 政策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 项目条口 财政
  • 政策级别 省级
  • 区       域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 申报时间 2024-12-25 至 2024-12-31
  • 官方网址 查看
  • 政策文本
  • 苏财金〔2024〕170号

    各有关银行:

    为引导银行加大对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持力度,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对“苏农贷”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印发了《江苏省“苏农贷”工作方案(2025—2027年)》(苏财金〔2024〕164号)。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现就银行申报参与“苏农贷”合作(2025—2027年合作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可申请参与“苏农贷”合作:

    1.属于金融监管分类中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大型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2.有较大的金融服务覆盖面,服务网点和业务范围原则上至少覆盖我省4个及以上设区市;

    3.有较好的“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基础及成效;

    4.有专门的业务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对接、推进“苏农贷”工作,能够按照“苏农贷”工作要求给予优惠信贷政策,包括贷款利率、贷款门槛、审批流程、风险分担等方面;

    5.上一合作期“苏农贷”投放情况较好,对照《关于“苏农贷”合作银行业务评价结果的通知》(苏财金〔2024〕102号),评价结果属于优、良、中三个等次;

    6.具备实施线上管理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条件,能够通过“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开展产品发布、融资对接、业务办理、信息共享等;

    7.能够遵守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并按“苏农贷”工作方案规定开展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有合作意向的银行应由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提交申请。同一家银行在省内有多个一级分支机构的,经省内其他一级分支机构委托,明确一个一级分支机构牵头申请。农村商业银行统一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牵头申请。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服务“三农”情况,包括:总体业务规模、展业范围、网点设置、人员配备情况,“三农”服务工作的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审批机制、工作流程、考核机制、尽职免责机制、风险容忍度、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若有相关文件材料请一并提供);

    3.“苏农贷”合作银行申报表(见附件1)。包括申报单位2024年监管口径涉农贷款业务新增规模、利率、不良率以及同比增长等情况。以往有“苏农贷”类似产品和其他政银合作产品工作经验的申报单位,请逐一说明相关贷款产品名称、投放规模、利率水平、不良率等情况;

    4.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模版见附件2。

    5.承诺函,见附件3。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省财政厅提交一式两份书面申报材料,可寄送至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608室,省财政厅金融处,电话025-83633704。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邮箱puhuijinrong_jscz@163.com。

    三、评选入围

    (一)择优确定合作对象。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并公布“苏农贷”合作银行。

    (二)动态调整合作银行。对于合作银行在“苏农贷”工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在合作期内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为“差”的,将予以清退。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合作银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25日


    1、“苏农贷”合作银行申报表.xls 2、授权委托书.doc 3、合作银行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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