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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政策来源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 项目条口 科技
  • 政策级别 市级
  • 区       域 淮安
  •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 申报时间 2025-3-31 至 2025-8-15
  • 官方网址 查看
  • 政策文本
  • 各县(区)、淮安高新区科技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7+3”优势产业集群、“353”战略产业集群等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重特大项目招引、科技招商服务,重点聚焦新竣工亿元项目、高科技工业项目、人才项目等,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量质并举壮大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根据《淮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条件

    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入库时须为在淮安市内有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2008年至今未进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七)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等四项指标按百分制评价,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

    (八)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失信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在线填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表,

    所需佐证材料参考《淮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工作指引》(淮科〔2025〕15号)。

    三、企业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通过“淮安市高企培育服务平台”(http://gqpy.hakjgl.cn/)进行注册,各县(区)科技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通过。注册通过后,企业登陆市高企培育服务平台,选择“高企入库申报”端口进入,然后依次填报市高企培育入库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上传的证明材料须是原件扫描形成的电子版(PDF格式、彩色扫描),同时必须与系统所填内容对应。县(区)科技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推荐,并填写本地区申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责任主体,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等部门监督,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二)各县(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2025年拟申报高企排查、高企培育申报工作机制落实等工作,认真做好入库企业的排查、组织动员和审核工作,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在审核申报材料、现场查看的基础上推荐入库企业。

    (三)企业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各县(区)科技部门将推荐函、《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5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5年8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贾良文丁振宇;

    联系电话:0517-8366636483658822;

    电子邮箱:hakjjgxc@126.com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31日


    (已压缩)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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