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镇兴”行动,加快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创新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本土学术技术人才,引导各方面、各部门形成支持人才、服务人才、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让人才创新成果更好转化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镇江市第六期“169工程”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第六期“169工程”符合申报条件的入选人才,包括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术技术骨干和学术技术新秀,申报对象必须是项目第一负责人。近两年已获市级及以上引才计划或人才项目资助的培养对象不再参加本次“169工程”项目申报。
二、项目资助重点
围绕“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建设,聚焦“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和“三高一争”发展目标,以人才工作实绩为导向,重点资助“四群八链”产业和教育、卫生、文化等重点民生保障领域,优先支持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1.学术带头人资助金额8 - 10万元,学术技术骨干资助金额5-7万元,学术技术新秀资助金额2-4万元。
2.项目实施期限2年,资助项目确定后,资助对象及其所在单位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签订有关合同。资助对象需按合同要求,开展项目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研究工作。
3.为方便人才统筹谋划项目、加快项目进度,经费采取一次性拨付,项目实施期结束,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科技局组织考核验收。
四、推荐名额
各市、区(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名额推荐申报对象(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市“169工程”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人才申报项目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服从质量效果,注重服务全市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
2.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人才需准确填写《镇江市第六期“169工程”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完整、经费预算合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电子材料以PDF格式(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以“人才姓名+单位”为标题。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统一报送至各市、区人才办或市主管部门。
3.各市、区(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并填写《镇江市第六期“169工程”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纸质材料需各市、区(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920办公室)。电子材料(纸质材料PDF版)发送到邮箱:kjjzcfg@163.com。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附件电子表格可从“镇江党建网一人才工作专栏”或“镇江市科技局官网”材料栏下载。
联系人:
市人才办:梁庆钦(市行政中心5号楼529办公室),电话:0511 - 84416236;
市科技局:王强(市行政中心1号楼920办公室),电话:0511 - 80822820。
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 1年9月24日
关于组织申报镇江“金山英才”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六期“169 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pdf 《镇江市第六期“169工程”科研项目申报书》.docx 镇江市第六期“169工程”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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